不朽

不朽:神予以聖人的恩賜

 

毫無疑問,《聖經》清楚地說,“永生是神給聖徒的恩賜。” 但是,如果永生是只送給聖徒的禮物,那麼為什麼成千上萬的人認為這是人類靈魂一代代傳承下來的品質? 《聖經》對這件事是怎麼說的呢?

在跨度如此大的時間內,沒有哪個教義能讓信奉宗教的人普遍接受。確實,這種學說幾乎是宗教本身的同義詞。沒有哪個大宗教對此提出異議,並且每種宗教傳統都以一種或另一種形式對其予以肯定。

在古代近東地區,它主導著宗教思想。在非洲和亞洲的部落宗教中,它很重要,所有文明的宗教都認可它。這是柏拉圖思想的重要遺跡。在自稱基督教的世界中,只有少數教派對此提出質疑。百分之七十一的美國人相信這一點。

這是靈魂永生的學說,認為人類靈魂死後會有意識的存在。

然而,《聖經》(據稱是基督教信仰的權威文獻)卻沒有在書中教導這一教義。令人驚訝的是,古老的近東文獻《舊約》完全否定了當時那種普遍存在的思想,即靈魂有意識地活下來而死,而《新約》同樣否定了這一學說,這一學說被一世紀的大多數人熟知。

 

令人驚訝的是,作為宗教文獻的《聖經》幾乎完全不同,因為它完全駁斥了真實的人是內心的靈魂,而內心的靈魂在死亡後進入另一個世界。這不是一個小問題。當然,有些教義是無關緊要的,沒有教會具有絕對真理,沒有一丁點兒錯誤。我們都部分知道,而預言(達成)部分。但是,真正的教會是神聖地委託福音傳給世界的教會,必須知道人的本質是什麼。

當上帝甚至不知道人是什麼以及死後會怎樣時,上帝能建立一個教會並繼續積極領導那個教會嗎?還是說這是次要教義?

對於任何在這個問題上錯誤的教會,其影響都是深遠的。靈魂學說的捍衛者約翰•W•庫珀(John W. Cooper),在《身體,靈魂和永生》一書中說,如果該學說不正確,那麼“大部分教會自成立以來就肯定了該學說。第二個後果是個人化和存在性-成千上萬的基督徒相信死後會發生什麼是一種幻想。” 如果上帝實際上是那些相信靈魂永生的教會的奠基人,上帝會帶領這麼多信徒犯錯嗎?還是說他不會從錯誤中拯救他們呢?

我們需要毫不動搖地,沒有偏見地重新審視這個關鍵事件。

 

一位受人尊敬的神學家得出了一個令他震驚的結論:他信仰的教會在這個關鍵問題上誤導了他。基督教堂長老愛德華•福吉(Edward Fudge)在書中解釋說,他最終寫了這本書,以顯示他的研究結果:《消耗之火:有條件的不朽的聖經案例》:“我是在傳統主義教學下被養育的。對《聖經》進行仔細的研究表明,《舊約》和《新約》都代之以邪惡的複活,目的是出於神聖的判斷……因為仔細研究,所以我的信念改變了。”

 

因此,還有一位更加著名、權威的神學家和福音派辯護者克拉克•平諾克(Clark Pinnock)的觀點。在他精心研究的著作《地獄的四種觀點》中,皮諾克的“有條件的觀點”一章中,在展示了許多反駁靈魂永生的經文之後,他大聲地問為什麼這麼多教堂應該採用明顯的不合《聖經》的觀點。他提供了相應的解釋,“從一開始就存在一種希臘化的關於人性的信仰,這種信仰從一開始就主導著基督教的末世論。人們實際上已經同意靈魂能夠在死亡中倖存下來,因為它本質上是一種無形的物質。這種假設可以追溯到柏拉圖關於靈魂在形而上學上堅不可摧的觀點,這是奧古斯丁,阿奎那和加爾文的觀點。在這一點上,希臘關於靈魂永生的學說對神學產生了不恰當的影響,這是基督教學說偶爾希臘化的一個很好的例子。”

 

現在該是我們重新奪回希臘並從希臘化中拯救基督教的時候了!

 

現在該是我們回歸到《聖經》的時候了,特別是考慮到新教改革表面上是基於單獨的《聖經》(只有《聖經》而已)!如果這一說法是正確的,那麼為什麼非《聖經》的來源在基督教教義的形成上比《聖經》具有更大的影響力呢?然而,不朽靈魂學說的捍衛者將抗議聖經本身清楚地表明靈魂是不朽的。實際上,有些經文似乎確實在教導人地獄中永恆的意識存在。如果我們接受所有《聖經》經文作為上帝的話,我們就不能忽略這些經文,但我們必須設法理解它們,而不要將外來思想融入其中。

 

《啟示錄》14:10是指“將被火和硫磺折磨的人”。第11節說:“令他們受盡折磨的煙永無止盡,無論是在白天還是黑夜,這些敬拜野獸及其形像的人都沒有休息。” 現在來說的話,假如他們沒有不朽的靈魂,又怎麼可能呢?上帝會給他們不朽的靈魂使他們進行永遠的懲罰嗎?無論如何,那些相信有不朽的人,例如國際上帝教會,都拒絕持久的有意識的懲罰。那麼,我們如何處理《啟示錄》 14:10,11之類的文本,而柏拉圖沒有將其偷運到《聖經》中呢?這些經文對我們的觀點似乎是毀滅性的。

 

在《馬太福音》25:41中,耶穌提到那些將要離開“永恆之火”的人。不朽靈魂觀點的捍衛者特別呼籲第46節。這節說,惡人將走向“永恆的懲罰,正義者將走向永恆的生命”。如果說“永恆的生命”意味著永無止境的生命和有意識的存在,那麼為什麼在同一段落中“永恆的懲罰”也不意味著無止境的有意識的存在呢?

 

《馬太福音》18:8說:“與被扔入永恆的火中相比,殘廢或變瘸的永恆生命更好。”如果沒有什麼可燃燒的,並且如我們所教導的消滅了惡人,為什麼火會永恆呢?

 

我們需要回答所有的這些問題。

 

知道愛奧尼奧斯,或者說“永恆”持續多長時間?

 

令人驚訝的是,“永恆”和“永生”並不總是意味著永無止境,而實際上可能意味著“永遠”,即持續一段有限的時間。重要的是要記住,最普遍的是《聖經》的英語翻譯,而《聖經》最初的靈感來自希伯來語、希臘語和阿拉姆語。為了學習表明自己被認可,我們必須對《聖經》語言有一些基本的了解。如果我們要在某些複雜的理論問題上進行權威性的宣布,我們必須具備一定的知識。

 

有一種簡單的方法可以證明愛奧尼奧斯並不總是意味著永無止境,並且可以意味著永恆的結果和後果。

 

在《猶大書》1:7中,我們讀到所多瑪和蛾摩拉遭受了“永恆之火的刑罰”。然而,沒有人相信索多瑪和戈莫拉正在燃燒、其居民在被徹底摧毀的意義上遭受了永恆之火的懲罰。火的結果和作用是永恆的。它什麼也沒消耗。

 

毫無爭議,因為今天沒有名為多瑪和戈莫拉的城市在燃燒! 《聖經》沒有說他們遭受了地獄火的懲罰,所以沒有理由說他們也許正在地獄中受苦(我們不知道)。他們遭受了席捲該地區的大火的懲罰。 (一位學者指出,在《聖經》中,至少有七十次希臘詞“愛奧尼奧斯”使具有暫時性和有限性的物體具有資格。)

 

《舊約》中希伯來語中與愛奧尼奧斯等同的詞是奧拉姆,也可以表示永恆或永恆,但也用於表示有限的時間跨度。要果斷地證明“永遠”或“永恆”並不總是意味著永無止境,請注意以下段落,其中奧拉姆顯然意味著持續時間或有限的時間。

 

在《出埃及記》12:24中,我們讀到逾越節的血灑是“永遠的誡命”。據說亞倫教士的聖職是“永世法令”(《出埃及記》29:9; 40:15;《利未記》3:17)。所羅門的聖殿本來應該永存(《列王記》 8:13)。在會幕中照亮的儀式是“永遠成文的”(《出埃及記》27:21)。據說所有的犧牲和割禮都是“永恆”的。現在有多少基督徒,甚至在執法人員中間,仍在實踐這些禮儀,聖經明確規定應永遠遵守這些禮儀,以此作為“永久約”的一部分?顯然,希伯來語奧拉姆(等同於引用的段落中的愛奧尼奧斯)意思是持久的,在《舊約》的生命中有效。

 

《羅馬書》16:25談到了這個神秘的啟示,這個秘密“由來已久”。 《聖經》的英文譯本的讀者不會立即知道,翻譯成“長壽”的單詞是愛奧尼奧斯——在引用永恆之火和永恆刑罰的段落中,翻譯成“永遠”的單詞是“永恆”。因此,無可爭議的是,該詞具有不止一種含義,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法將其解釋為永無止境的永恆。

 

但是接下來有《馬太福音》3:12,被不朽的靈魂擁護者拉出來證明了自己的觀點。它指的是將在逝者身上釋放的“不可熄滅的火焰”。

 

再一次地,就像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永恆”大火一樣,這里耶穌所威脅的大火將實現其徹底毀滅的目的,其目的和使命不能被任何人或任何東西挫敗。這是短語的意思。

 

為了證明這不是推測,請看向《耶利米書》17:27,那裡對逆反的以色列也有類似的威脅。耶和華的話說:“但是,如果你不聽我的話,保持安息日為聖日……那麼,我將在耶路撒冷的城門裡燃起一堆火,它將吞噬耶路撒冷的宮殿,而且不會毀滅耶路撒冷。淬了。”

 

耶和華用一場無法熄滅的大火威脅,而這場火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無法撲滅。它將實現其目的:徹底摧毀耶路撒冷及其犯罪的居民。像永恆的火焰一樣,不可熄滅的火焰是指其行動的結果和後果,而不是其持續時間。

 

《以賽亞書》34:9,10是硬道理。注意對以東所提議的懲罰的意象:“以東的溪流變成一片草地、土壤變成硫磺、土地要變成燃燒的土地。晝夜不滅,煙永留存。永遠[注意與先前引用的啟示錄文本的相似性],世代相傳將是浪費;任何人都不可能永遠經歷。”

 

是的,就在那裡!大火將徹底摧毀以東。眾所周知,它的煙霧將永遠代代相傳。土地將不再荒涼,它會被完全摧毀。火將是“永恆的”和“不可熄滅的”,是指在實現其目的之前,任何人都無法將其撲滅的火。另見《以賽亞書》1:30,31:“因為你必像枯萎的橡樹,如無水的花園。強壯的將被拖曳,他的工作將產生火花,他們將一起燃燒。沒有人可以殺死他們。”

 

在那裡——“沒有人能消滅它們”——明顯是說著它們將燃燒直到他們滅絕,滅絕!

 

正如克拉克•平諾克(Clark Pinnock)在他《地獄的四種觀點》一書中的文章中所建議的那樣,“我相信傳統關於地獄性質的觀點的真正基礎不是《聖經》中關於邪惡滅亡的論述,而是一種被讀懂的不合《聖經》的人類學如果《聖經》讀者以靈魂是不朽的假設接近文本,那麼他們是否不會被強迫去解釋那些說邪惡被毀滅的文本,以致於他們永遠受到折磨,因為按照這種假設他們無法走出去存在的意義?……相信靈魂的永生必將使釋經扭曲。”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本冊中廣泛討論地獄問題的原因,因為在傳統上關於不斷燃燒的地獄的觀點的根源是人類靈魂永生的錯誤學說。

 

試圖用《馬太福音》25:41,46來證明這一錯誤的教義失敗了。事實是,義者與被詛咒者的命運都將永遠被封印。義者將享受無盡的生命作為報酬,而義者將遭受永遠的懲罰,他們的懲罰將是永久的、不可改變的、不可挽回的。不義之人將遭受永遠的懲罰,而不是永遠的懲罰!

 

羅勒•阿特金森(Basil Atkinson)在他的《生命與永生》(Life and Immortality)一書中指出,“當希臘語中將“永恆”的形容詞愛奧尼奧斯與動作名詞一起使用時,它是指動作的結果,而不是過程的結果。

 

“因此,‘永恆的懲罰’與‘永恆的救贖’和‘永恆的拯救’是可拿來比較的,這兩個經文都沒有。沒有人認為我們將被永遠贖回或被拯救。

 

“以同樣的方式,失去的人不會永遠經歷懲罰的過程,而會一勞永逸地受到懲罰,並承擔永恆的結果。另一方面,名詞“生活”不是行動的名詞,而是表示狀態的名詞;也就是說,生命本身是永恆的。”

 

最後,薩繆爾•巴基奧基(Samuele Bacchiocchi)在他的著作《永生還是複活?提到愛奧尼奧斯,翻譯成“永恆”或“永遠”:“古希臘紙莎草紙上有許多羅馬皇帝被描述為愛奧尼奧斯的例子,這意味著他們終身任職。不幸的是,英語單詞“永恆”或“永遠”並不能準確地表達“永恆之物”的含義,這在字面上意味著“持久”。”

 

關於毀滅的明確文本

 

儘管有些人試圖將自己的先入為主的觀念強加於聖經文本,但對涉及邪惡者和迷失者命運的文本的清晰閱讀表明,他們的結局是毀滅。讓我們看一些純文本。

 

《瑪拉基書》4:1說,在耶和華的日子,萬軍之耶和華說,凡作惡的人都要發茬;來的日子必將他們燒死,使他們既不生根,也不分枝。該文本最有力地說明了破壞和徹底毀滅。我們如何從該文本中得到其他概念?當我們不在聖經文本上施加先入為主的觀念時,很明顯,未得救的人的命運就是滅亡。

 

《詩篇》37:38說:“罪人將被徹底毀滅;其後代將被阻隔。”

 

在《馬太福音》13:30中,耶穌還使用完全毀滅的圖像來描述惡人的命運。眾所周知的雜草被燒掉了,隱喻是徹底的破壞。在《詩篇》37:2中,我們讀到惡人將“像草一樣消逝”; 他們“將被阻隔”和“將不再存在”(9,10節)。

 

《希伯來書》10:27提到“將消滅敵人的怒火”。不朽靈魂學說的捍衛者經常回答說雪崩的文本雪崩的說法,即說毀滅一詞有時用來表示“屈服”。以基督為例子,他曾經通過基督在木樁上的行動摧毀了魔鬼撒但,但魔鬼仍然存在。

 

保留珍貴的,繼承的信念的巧妙嘗試令人驚訝。雖然單詞確實具有多種含義,但沒有語言學家和博士學位可以證明單詞的上下文決定了其含義。這種破壞可能意味著停止行動,並且確實在一個或幾個文本中都具有該含義,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忽略該詞在聖經的許多其他文本中所使用的清楚的、普通的含義。

 

很難忽略像《以賽亞書》1:28這樣的經文,該經文說:“叛亂者和罪人將被一同消滅,而那些拋棄耶和華的人將被毀滅。”

 

除了拒絕否認不斷燃燒的地獄和靈魂永生的人所青睞的文字之外,還有一種文字不能理性或富於開懷地接受任何其他含義。一旦真正關注該文本,該文本將非常清晰。

 

我們回到索多瑪和戈莫拉的例子中,它們被永恆的火焰摧毀,但今天顯然沒有在燃燒。這場大火徹底消失了,彼得說上帝把“所多瑪和哥摩拉的城鎮都化為灰燼了”(《彼得前書》2:2)。我們不必懷疑今天所多瑪和戈莫拉是否在燃燒。由於長久的烈火,那些城市已經化為灰燼。

 

因此,很顯然,他們的大火導致了字面含義上的全部破壞。讓我們繼續,因為它變得更加有趣。上帝所做的就是譴責他們滅絕——滅絕! ——而不是無休止的燃燒。但這變得更加有趣,現在我們將了解為什麼對於這種文本的重磅炸彈,對不斷燃燒的地獄和不朽的靈魂概念沒有別的解釋。在第6節的後半部分,我們被告知上帝“譴責他們[所多瑪和蛾摩拉]滅絕,使他們成為那些將要不敬虔的人的榜樣”,這意味著不敬虔的人將遭受同樣的命運。什麼緣分 徹底滅絕!他們將變成灰燼(這正是《瑪拉基書》4:1所說的)。

 

這再清楚不過了!所多瑪和蛾摩拉所遭受的苦難,就是邪惡最終要遭受的破壞的一個例子。

 

(其他重要的經文將“毀滅”一詞應用到惡人的命運上,《腓立比書》3:9;《帖撒羅尼迦前書》5:2,3;《帖撒羅尼迦前書》2:1。)

 

只有肉體消亡嗎?

 

經常被用來歪曲關於人的《聖經》真理的論點是這樣的觀點,即只有身體在呼吸時才死亡。靈魂不能。但《以西結書》18:4明確指出“犯罪的靈魂必死”。在第20節重複同樣的話。

 

《以賽亞書》53章中的彌賽亞經文表明,耶穌作為一個人走過了所有肉體——他死了。當他死的時候,死的不僅是身體,還有他的靈魂。注意《以賽亞書》53:12,它預言了彌賽亞會傾瀉“他的靈魂至死”。

 

另請參閱《詩篇》89:48:“有誰能活著卻從未見過死亡?誰能從Sheol(墳墓——NKJV)的力量中拯救自己的靈魂?”

 

《馬太福音》10:28講得非常清楚:“不要懼怕殺死身體但不能殺死靈魂的人;而要懼怕那些可以同時破壞靈魂和身體的人……。”靈魂可以被摧毀!為什麼我們拒絕相信聖經的簡單陳述?

 

重生還是不朽的靈魂?

 

一位著名的神學家奧斯卡•庫爾曼(Oscar Cullman)的書名說明了一切:《靈魂的永生還是死者的複活? 》 這是一個非此即彼的問題,不能同時擁有。

 

如果聖徒已經與基督和惡人一起進入天堂,復活的目的是什麼?

 

也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有一個特殊的地方稱為“天堂”,基督徒在此停留直到過天堂復活,直到他們復活。

 

聖經的統一見證是死者一直留在墳墓中,直到復活之時。

 

《約翰福音》5:28,29說:“不要因此而震驚;因為時機已到,所有在墳墓裡的人都聽見了他的聲音,那些做了善事、使生命復活的人以及那些為審判的復活做了惡事的人走了出來。”

 

《但以理書》12:2說:“許多睡在塵土中的人必醒著,有的要永生,有的要被羞辱和鄙視。” 最初的《哥林多前書》15:52表明,復活中,得救的人將獲得永生,在此之前,死者在他們的墳墓中睡著了。 “因為小號將響起,死者則無法復活……”因為這種易腐爛的本性必須放在永恆的事物上,而這種凡間的本質必須放在不朽的事物上。當易朽的人穿上不朽的東西,凡人穿上不朽的東西時,就會傳出這樣的諺語:“死在勝利中被吞噬”。死亡啊,你的勝利在哪裡?死亡啊,你的刺痛在哪裡? ”

 

《帖撒羅尼迦前書》4:15將死者稱為“睡著了”。經文繼續說,當主返回時,“基督中的死者將首先復活”(16節)。現在,如果死者立即死去與主同在,他們怎麼能只在最後一個關鍵時刻復活呢?

 

聖經表明,復活的是整個人,而不僅僅是他的身體。在基督裡死的人是在基督裡死的人,而不僅僅是他們的身體。

 

讓我們看看《約伯記》14:12,可以清楚地知道,當基督復活時,這個人自己就會上升,而不僅僅是他的一部分:“所以人(他的整個生命)躺下了,不再复活了;直到天堂不再了他不會醒;或者不會被喚醒睡夢。”

 

這將我們帶到了下一個要點:聖經始終將死亡稱為睡眠。

 

死者的睡眠

 

如果死亡不表示無意識,為什麼比喻睡眠是有意義的? 《詩篇》指的是“死亡的睡眠”(《詩篇》13:3)。 《詩篇》115:17說:“死者不讚美主,也不要默默奉獻。” 馬太福音27:52說:“墳墓也被打開了,許多睡著的聖徒的屍體都上升了。” 在《使徒行傳》7:60中,我們讀到了斯蒂芬“睡著了”。 《彼得後書》2:3說到那些問:“他復臨的應許在哪裡?自從列祖入睡以來,萬物都在繼續……”

 

其他同樣清晰的文字清楚地表明死者是沒有意識的。 《詩篇》146:4說:“當他的(人的)呼吸消失後,他回到了原本生活的土地上;那天,他的計劃( “思想”)消滅了。”《詩篇》作者問道: “你為死者創造出奇蹟嗎?陰影會升起來讚美你嗎?……你在黑暗中知聞自己的奇事,還是在健忘的土地上救助?”(《詩篇》88:10,12)。

 

聖徒們花大量時間讚美主並彈奏豎琴的想法並沒有得到神聖者的支持。

 

經文!死者正在睡覺;他們在健忘的土地上保持沉默! 《詩篇》6:5明確指出:“因為在死中沒有對你的記憶;在陰間(墳墓),誰能稱讚你?”

 

永生不滅

 

《聖經》將永生性規定為將來要尋求和獲得的東西。 《羅馬書》2:6,7說,上帝“將照著他的作為向每個人獻上;對於那些有耐心地為自己的事業尋求榮耀、榮譽和永生的人,他將予以長生不老。”

 

永生是上帝藉著基督恩賜過來的,並不是人類固有的,只有獲救的人才能獲得永生。作為證明,請參見《提摩太前書》1:10,其中指出耶穌基督“通過福音消除了死亡,使生命和永生不滅。”

 

靈魂是什麼?

 

讓我們去讀《聖經》的第一冊書,看看上帝對人的真實身份和構成靈魂的啟示。在《創世記》2:7中,我們讀到的很重要:“神從地上形成塵土的人,呼吸著生命的氣息到鼻孔裡;而才成為了一個活著的人。注意,人沒有被賦予靈魂。上帝沒有在人內呼吸靈魂。人成為活的靈魂,成為活的人。

 

希伯來語中的“靈魂”一詞是侄子,經常被翻譯成“人”,意思是一個人的整體,而不是他的某些無關緊要的部分。希伯來人有一個整體的人類觀念。

 

在《創世紀》12:5中,我們讀到亞伯拉罕聚集了他們在哈蘭遇到的所有“人”(侄子,在KJV中被賦予“靈魂”)。 《創世記》46:27說,有70個“人”(侄子)進入埃及。

 

《利未記》7:20說,碰到任何不潔之物的“人”(侄子)將被阻隔,英文翻譯在許多文本中交替使用“靈魂”和“人”。 (國王詹姆士那一版經常使用“靈魂”,而修訂版標準版則使用“人”,含義相同,來自同一希伯來語,意為侄兒。)《利未記》23:30說:“凡在同一內容上進行任何工作的人,那天,那個人(靈魂)我將從他的人民中消滅。”

 

問題在於,許多閱讀英語譯文的人可能沒有意識到,許多死於“人”的提法是從希伯來語侄子(意為靈魂)翻譯而來的。如果他們這樣做了,顯然可以肯定的是,靈魂不能消亡的觀念是一個嚴重的錯誤。

 

例如,《民數記》31:19說:“在營外紮營7天;你們中的誰殺了任何人(侄子)……。”另見《民數記》35:15,30。 《約書亞記》20:3,9; 《創世記》37:21; 《申命記》19:6,11; 《耶利米書》40:14,15看到靈魂(人)死了。

 

我們在關於人的創造的第一個啟示中發現,人沒有靈魂,而是靈魂佔有人。那麼,我們從哪裡獲得了構成真實人並且可以與身體獨立存在的非物質靈魂的概念?正如克拉克•平諾克(Clark Pinnock)和其他學者所指出的那樣,基督教神學中的這一觀點來自柏拉圖思想。

 

人的精神是什麼?

 

說人裡面沒有非物質的靈魂,並不是說人與動物沒有區別。人是照上帝的形象造的,動植物不是。人具有智慧和推理能力,並且與造物主具有許多共同特徵。在創建的順序中,沒有任何事情可以擺脫人的獨特性。但是,我們無需建立神話來維持我們在世俗創造的秩序中的獨特性和至高無上的地位。

 

有的人認為,人的靈魂在人死後可以歸還給上帝,可以使人在那時有意識地存在。

 

《傳道書》12:7說:“塵土原樣返回地上,靈魂送回給賜予的上帝。”

 

精神是上帝向人吹入的生命力,使其成為有生命力的靈魂。這是生活原則,是生命能量,沒有生命力是不可能的。正如約伯所說:“如果他[神]將自己的精神帶回自己身上,並呼吸給他自己,所有的肉都會消亡,人將回到塵土中”(《約伯記》34:14) ,15)。這種精神使人的生活充滿活力。除了身體,沒有獨立的存在形式。

 

上帝向人呼吸的生命之氣等同於人之靈魂。注意《約伯記》27:3中的希伯來語並行性:“只要我呼吸,我的鼻孔裡就有神的靈魂,我的嘴唇就不會說假話。”請注意《約伯記》33:4中的另一種平行性(用兩種方式強調相同的思想):“上帝的靈造就了我,全能者的呼吸賦予了我生命。“

 

在《以賽亞書》42:5中找到了這種平行性的另一個例子:“因此上帝說,創造了天堂並將其延伸出去的主耶和華……他向那上面的百姓呼吸,並向那些在其中漫步的人們獻出靈魂。 ” 確實,聖經清楚地表明,生命的氣息等同於人的靈魂。

 

那些使用《傳道書》12:7的人說“靈魂歸還給了它的上帝”,以證明精神與不朽的靈魂等同,這是一個非常棘手的難題:他們被迫教導每個死去的人,而不是去死的人。不管他是否與耶穌基督相識,只有得救的人才能上天堂!

 

不,人的靈魂是賦予人生命的氣息。正如《約伯記》34:14,15所說:“如果[上帝]將他的精神歸還給他自己……所有肉體都會滅亡” ——停止存在。

 

當我們看關於人真正是被什麼的經文所教導時,異議會不存在。然而,世界上所有的宗教,所有新時代哲學,所有東方神秘主義以及幾乎所有有基督教信仰的世界都接受了聖經所教導的正相反的東西。

 

被考慮進來的主要反對意見

 

現在,我們轉向反對靈魂是凡人的觀點提出的一些主要反對意見。我們將在每種情況下看到反對意見沒有得到支持。

 

雷切爾的離去之魂

 

讓我們從《創世記》35:18開始,這對拉結說:“當她的靈魂離開(因為她去世)時,她叫他的名字Benno´ni…。”現在她的靈魂離開意味著它是一個獨立的、有意識的存在嗎?

 

薩繆爾•巴基奧基(Samuele Bacchiocchi)在他的書《不朽或複活? 》中說得很好:“短語‘她的靈魂在離開’很可能意味著‘她的呼吸停止了’”,或者,正如我們可能說的那樣,她在最後一次嘆息。請注意,名詞soul-nephesh源自動詞,具有相同的詞根,意思是“呼吸”,“呼氣”,“吸氣”。生命呼吸使人成為了一個活著的靈魂,一個與外界交換的有機體。

 

“生命呼吸的離開導致一個人變成了死亡的靈魂。 因此,正如埃德蒙•雅各布所解釋的那樣,“侄子的離開是死亡的隱喻;死者是一個停止呼吸的人。 ”

 

另一個經常被人誤解的文本是《列王記》 17:21,22,其中提到以利亞:“然後,他向孩子伸了三次腳,向主哭泣:’主啊,我的上帝,讓這個孩子的靈魂再次進入他的心中。’ ”

 

如果靈魂不是人的獨立部分,以利亞怎麼做出這個祈禱呢?耶和華聽到以利亞的祈禱,“孩子的靈魂又進入了他的身體裡面,他復活了。”

 

首先要注意的是,在第17節中,有人說“他沒有呼吸”,這與我們涵蓋的內容非常吻合,表明呼吸的離開會導致死亡。就是當上帝將人的鼻孔呼入生命的呼吸時,人才變成了活著的靈魂。當生命的氣息回到這裡提到的寡婦的兒子時,他的侄子(或生命力量)又回來了,他又變得有生命力了。

 

孩子的靈魂回到他的身邊,只是意味著他的生命又回來了!僅此而已。

 

拉撒路與富人

 

但是,在所有被誤解的文字中,最流行的是《路加福音》16章,其中記載了拉撒路和富人的寓言。對於許多基督徒來說,這是唯一反應這個問題的文字。

 

首先,請注意這是一個寓言;不是真實的歷史事件,也不是實際事件的報告或重述。這是一種寓言、一種教學、一種教學手段,旨在以像徵性或隱喻性的方式表達真理。

 

在讀寓言時,重要的是要仔細查看上下文,看看講故事的人想傳達什麼教義。

 

耶穌一直在教導貪婪和管理(《路加福音》16:1-13)。耶穌通常會選擇一個適當的比喻來說明他的道德教義。富人和拉撒路的寓言是經典之作,顯示了富人對窮人的不關注、剝削。

 

許多神學家意識到路加是最關心社會和政治問題的福音作家,他的福音更多地集中在正義和公平問題上。 (“解放神學”的擁護者特別喜歡路加。)

 

這個比喻突出了路加福音對窮人和被壓迫者的關注,以及上帝對自私和有罪的富人的審判。甚至是著名的福音派神學家穆雷•哈里斯(Murray Harris),《揚揚不朽:《新約》中的複活與不朽》一書的作者也承認:“有人告訴富人和拉撒路的寓言來說明財富的危險(路加福音6:24), 悔改的必要(《路加福音》16:28 30),而不是滿足我們對人類死後人類學狀況的自然好奇。” (請參閱他的文章《死後生命的新約觀》,發表在學術期刊《主題》上,1986年1月。)

 

再次閱讀整個寓言。

 

耶穌強調法利賽人和聽眾接受他的信息的重要性,然後在其中走來走去,因為他是最終的啟示。對於那些聽眾來說,那是他們的機會。最重要的一點是在《路加福音》16:31:“他對他說,’如果他們不聽摩西和先知的話,他們也不會說服有人從死裡復活。’”

 

現在,有意不聽福音真理的人,即使他們在復活後得到了另一次機會,也不會接受福音的真理。 (當然,每個人都會獲得一次機會,而那些拒絕一次機會的人將失去救贖。然而,數百萬無知的罪人在復活後將獲得他們的第一次救贖。世界上有足夠的錢來保存它嗎?有關此有爭議主題的完整討論。)

 

如果這個比喻在教導我們有關中間狀態的信息,那將與默里•哈里斯(Murray Harris)所暗示的情況完全無關。人們如何根據比喻來構建來世神學已經超出了訓誡的範圍。

 

有趣的一點表明,寓言中的有錢人沒有像傳教士所描述的那樣遭受地獄的痛苦,是段落中翻譯的“地獄”一詞是哈德斯語,相當於希伯來語的“ sheol” 。墳墓-包括義人在內的所有人都去的地方。只有在這個比喻中,我們看到聖訓以任何方式用來描述除了死寂以外的任何活動!

 

耶穌在這種情況下使用了文學手法,這與他經常使用的寓言方法是一致的。

 

恩多女巫

 

在《舊約聖經》中,對於像神之國際教會這樣的團體而言,最具挑戰性的段落是在《撒母耳記》28章中發現的,該故事涉及恩多的女巫及其假想先知​​撒母耳的誕生。

 

索羅一直在向耶和華尋求關於與非利士人相遇的信息,但耶和華沒有通過夢或通過先知對他談話。無奈之下,他求助於媒介,要求塞繆爾復活。掃羅不得不偽裝自己去找巫婆,因為那是他在以色列廢除了巫術並懲罰了巫師。

 

但是,讓我們讀一下《撒母耳記》28:11中令人不安的段落:“那女人說,‘我要為你撫養誰?’他說:“給我塞繆爾。 ” 女人看見撒母耳時,就大聲喊叫;女人對索羅說:“你為什麼欺騙我?你是索羅…。 ”女人對索羅說:“我看見一個神從泥土中出來。 ” 他對她說:“他長什麼樣子? ” 她說:“一個裹著長袍的老人上來。 ” 做羅知道那是撒母耳,他就俯伏著臉鞠躬,服從了”(11-14節)。從表面上看,這似乎是我們觀點的毀滅性通道。但是,讓我們更仔細地檢查一下。

 

首先,從不朽的靈魂捍衛者自身的學說的角度看其含義。在《舊約》中,上帝曾多次反對巫師、巫術等,並且在法律中宣布對巫術判處死刑。那太嚴重了(見《利未記》19:31和《以賽亞書》8:19,20)。

 

還要注意,《紀事》 10:13,14在報導索羅之死時做出了相當驚人的評論:“掃羅因不忠而死;他對主不忠,因為他沒有遵守主的命令,並向巫師尋求幫助,沒有尋求主的指導。因此,主宰了他,將王國移交給了耶西的兒子大衛。

 

這一行動足以讓索羅失去自己的王國。但是請注意不朽的靈魂捍衛者會說些什麼。他們實際上是在斷定取締巫婆和先知為非法的耶和華,實際上是其中一位使他忠實的僕人撒母耳長大了!

 

順便說一句,如果撒母耳已經在亞伯拉罕的懷抱中當過天堂的義者,那麼他是如何看到從地上出來的呢?那是義者的居所嗎?有人相信了這一點,但是反對那種認為陰間有不同的隔間而不是死者的普通居所的觀點的證據如此之多,以至於甚至一些不朽的靈魂擁護者也拒絕了這種觀點。巴基奧基在他的書《不朽還是複活? 》中記錄了反對這一觀點的案例,並引述一位捍衛不朽靈魂的神學家的話說:“也許傳統基督徒注意到的最有趣的事實是,它(sheol)是安息日不論他們一生中的宗教信仰如何,都死了。……毫無疑問,信徒和非信徒死後都被認為要去謝奧爾。”

 

符號學研究教授德斯蒙德•亞歷山大(Desmond Alexander)在他的1986年1月期《主題》中有關“死後生命的舊約觀”的文章中說,“雖然很誘人,尤其是考慮到後來的猶太思想,這暗示著約書時代安息日被認為是由不同地區組成的,《聖經》經文本身並不支持這種可能性。”

 

但是,讓我們回到索爾-塞繆爾的故事。除了塞繆爾本該在天堂升空時從地球上出現的異常現象之外,我們又該如何解釋一個事實,即義人塞繆爾顯然是由恩多女巫的力量在她不敬虔的工藝中與她合作的真的來見索羅嗎?

 

女巫和媒介是否有能力從天上的幸福或“天堂”中喚醒正義者?顯然,這是撒旦的模仿。聖經作者說這是撒母耳的事實,並不只是表面含義。我們已經接受了承認確實是塞繆爾的莫名其妙的問題。顯然,作者的意思是要傳達出這樣的觀點,即看到了一個人看起來完全像塞繆爾,並且像塞繆爾那樣代表自己。就索羅而言,是撒母耳被看見的。敘述者提到索羅與撒母耳之間的對話,以進一步闡明索羅對他以為撒母耳的人有何反應。我們不能在《聖經》文本上施加現代、精確的新聞和報導標準。聖靈啟發了足夠的段落來顯示死者的真實位置,除非我們斷然聲明《聖經》與自己矛盾。這是認為實際上不是塞繆爾的唯一選擇。

 

死亡既收穫

 

《腓立比書》1:21是另一個被誤解的經文:“對我來說,活著就是基督,而死亡就是收穫。如果要在肉體中生活,那對我來說意味著卓有成效的勞動。然而,我選擇無法告訴,因此在這兩者之間感到非常痛苦。我的願望是離開並與基督同在,因為那要好得多”(21、23節)。

 

保羅真的相信他死後會立即與基督同在嗎?如果是這樣,那麼他肯定會矛盾的。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4:7,8中說:“我為打好仗,完成了比賽、保持了信仰。從此以後,我為自己樹立了正義的冠冕。正義的法官將在那一天獎勵我,不僅獎勵我,也獎勵那些喜歡他出現的人。”

 

正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節中寫道,基督中的死人將“在最後一個小號”復活(第52節)。他知道死者何時會得到與主的機會。他是在告訴腓立比人一件事,而對哥林多人是說另一件事?

 

不,保羅只是從監獄書信中告訴腓立比人,他一生承受著所有的壓力和挫折,遭受了所有的苦難,他將接受死亡,因為他有獲救的保證。他知道在意識的下一刻,他將與主同在。對他而言,死亡將是有收穫的——“但要留在你的肉體上,這在你的含義上更為必要”(24節),因為還有許多工作要做。至於他,很可能會去世休息。我們決不能讀我們對《聖經》的偏見,而必須讓這些經文自己體現出來。

 

遠離肉體

 

在《哥林多前書》5:8中,又有一些令人困惑的經文,其中說:“我們很有勇氣,我們寧願遠離肉體,與主同在。”

 

保羅在這裡再次痛苦地寫下了自己的掙扎和痛苦。 “的確,我們在這裡呻吟,渴望爬上上天的住所……。因為當我們仍在這個帳篷裡時,我們焦慮不安地嘆了口氣。”

 

保羅渴望達到死亡將吞噬勝利的階段,那時不再有悲傷和痛苦。在這裡,我們非常致命的、飽受罪惡摧殘的身體將變成基督榮耀的身體(《腓立比書》3:21)。他期待著“這個易腐爛的(肉體)轉變為不朽的事物,而這個凡人的本性必須變成不朽的時代”(《哥林多前書》15:53)。

 

在復活,而不是死亡時,現在將所謂的“肉體”提升為“靈魂”(《哥林多前書》15:44)。我們只有在復活時才離開這個身體!如果我們將聖經的柏拉圖式,二元論概念讀入聖經文本,那麼我們將得出錯誤的結論。如果我們讓《聖經》解釋自己,我們將看到這種含義與其餘的《聖經》啟示是一致的。請注意保羅是如何將他的複活與並列缺席並置的:“因為我們都必須出現在基督的審判席前,以便每個人都可以得到善惡……”(《哥林多前書》5: 10)。

 

十字架上的小偷

 

當然,《聖經》中最著名的故事之一就是“十字架上的小偷”的故事。耶穌應允那個悔改的罪人:“我實在對你說,今天你將在天堂與我同在”(《路加福音》23:43)。如果小偷與耶穌一同去天堂,那麼這肯定可以證明靈魂的永生。

 

但是那天耶穌自己去了哪裡?他去了Sheol(希伯來語)或hades(希臘語)——墳墓!耶穌死了三天三夜,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的死與其他人類不同,正如希伯來人告訴我們的那樣,他與其他人類具有共同的本性。

 

使用簡單的標點符號即可解決問題。耶穌實際上說的是:“確實,我今天對您說,您(將來,當神的國度降臨時(見第42節) )在天堂與我同在。”

 

原始希臘語沒有標點符號,因此留給自然有自己意見的翻譯人員提供標點符號。我們選擇以不同的方式標點,因為這在希臘語中是允許的,並且與我們到目前為止閱讀的所有內容保持一致。

 

天堂不是耶穌死後去的地方。天堂在《聖經》中等同於上帝的同在(見《哥林多前書》12:2,3和《啟示錄》2:7)。

 

耶穌復活後的第三天,耶穌對瑪利亞說:“不要抱我,因為我還沒有升為神父”(《約翰福音》20:17)。耶穌在他復活之前已經在墳墓中呆了三天,所以他不可能(當他對小偷說話時)表示,小偷在他去世的那天會和他一起進入一個他自己不會成為天堂的地方。

 

顯然,翻譯人員將標點符號與他們的意見結合了起來!

 

不死的蠕蟲

 

薩繆爾•巴基奧基(Samuelle Bacchiocchi)說,《以賽亞書》66:24被傳統主義者視為“舊約中永恆刑罰的最清楚見證”(復活不朽?)。文字說:“他們將出去看那些反叛我的人的屍體,因為他們的蟲不會死,他們的火不會被熄滅……”

 

我們已經處理了不可熄滅的火的概念。但是,“不死的蠕蟲”是什麼意思呢?這是否與我們看到的人類靈魂是凡人的壓倒一切的證據相矛盾?愛德華•福吉(Edward Fudge)在更深入的研究之前認為人具有不朽的靈魂,他在《消費之火》一書中對此段作了評論:

 

“幾種蠅在體中產卵。從它們身上孵出的物質有助於加速分解。但是,它們也正是褻的象徵,因為它們只攻擊那些被埋葬的屍體。”

 

注意這一點。沒有適當的葬禮,人的身體被公開露在外面是一件特別令人討厭和可鄙的事。有什麼更好的方式來描繪邪惡的永恆命運的昧和恥辱?

 

還要記住《但以理書》12:2,它談到(在復活中)對“永遠的輕蔑”的覺醒。在《以賽亞書》66:24中,希伯來語在《但以理書》12:2中翻譯為“蔑視”(deraon),在翻譯時“厭惡”。

 

正如巴喬基所說:“這意味著蔑視是由於他們的身體分解所致,而不是邪惡者無休止的痛苦所致。”

 

請注意《耶利米書》25:33,它以圖畫描繪了惡人的命運的恥辱:“那日,耶和華所殺的人,必從地的一端延伸到另一端。他們不得哀嘆,集結,或埋葬;應將它們糞在地面上。” 這正是先知以賽亞想在《以賽亞書》66:24中傳達的恥辱。他們的屍體將留給蠕蟲。福吉在他的書中說:“這些被遺棄的屍體只適合蠕蟲和火。”

 

祭壇下的靈魂

 

《啟示錄》6:9-11是用來捍衛不朽靈魂的另一段經文。它談到在祭壇下的靈魂問:“主阿,聖潔,真實,請問多久我們將審判和報仇我們的血,住在地上的人?”

 

現在,任何接受過低程度的神學訓練的人都應該意識到使用世界末日的書來建立學說的危險,該書主要使用寓言和符號。如果亞伯的血能因公義人被謀殺的不公而從地上呼喊(《創世記》4:10),為什麼聖人的靈魂不能像他們那樣難呢?

 

此外,有沒有人真的相信上帝的所有聖徒都真正位於祭壇之下? 《舊約》的祭壇是獻祭的地方難者象徵性地在上帝的祭壇上獻了公牛和山羊的鮮血,而沒有獻出自己的鮮血。我們不要為了適應先入為主的思想而擴展《聖經》。

 

精神,靈魂和肉體

 

《帖撒羅尼迦前書》5:23說:“願和平的上帝親自使你完全成聖;讓你的精神、靈魂和肉體保持健康,無罪……”。這段文字似乎在教導人們關於人的靈魂的三方觀點,靈魂和肉體,僅表示保羅希望塞薩洛尼西亞人為主的到來做好充分而徹底的準備。

 

這與耶穌在《馬可福音》12:30中強調的話類似:“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責愛主——你的上帝。” 這並不意味著耶穌覺得人性有四個不同的部分。在《聖經》中,靈魂有多種用法。保羅希望他們能使自己的身體免受肉體的傷害,例如通姦。他們將保持自己的精神與上帝的精神保持一致,並根據意識淨化自己的靈魂。

 

這有什麼不同嗎?

 

溫斯頓•丘吉爾(Winston Churchill)曾經說過,有些人偶爾會偶然發現真相,但是起身,整理,然後繼續前進,好像什麼都沒發生。這可以形容你嗎?你對追求真理有多熱情?真理就是全部真理,只有真理嗎?

 

你是否像貝拉人(Bereans)一樣“熱切地接受《聖經》的洗禮,每天檢查《聖經》,看這些事是否如此”(《使徒行傳》17:11)?您是否正在竭盡全力“將自己介紹給上帝,成為一個使之無愧,正確處理(或剖析)真理之道的工人”(《提摩太前書》2:15)?

 

同時,請記住本手冊前面引自不朽靈魂捍衛者約翰•庫珀(John Cooper)在他的書《肉體、靈魂和永生》中所說的話:“如果他們(他的反對者)說的是真的,那麼兩個令人不安的結論將立即出現。

 

“首先,大多數基督教會自成立以來就肯定了這一學說是錯誤的。第二個後果是個人和存在的後果——數百萬基督徒相信死後會發生什麼也是一種錯覺。”

 

上帝是混亂和妄想的作者嗎?